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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老重建容積10%時程獎勵明年五月封關

2019.04.22

依內政部統計,全台逾30年屋齡的老屋高達398萬戶,中央為鼓勵老屋更新重建,於106年5月發布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條例」,推出三項獎勵改建誘因,第一是獎勵法定容積上限30%、第二是放寬高度限制及住宅區建蔽率、第三是提供重建期間地價稅及改建後房屋稅減免。而初期為促使民眾積極參與,更祭出「時程獎勵」方案,只要在109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計畫申請者,即可再額外增加10%法定容積獎勵,使容積獎勵上限值提高至40%。


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,危老重建沒有最小基地面積限制,而且審核速度快,相較於「都市更新」程序繁瑣且曠日廢時,危老重建顯得簡單而快速,只要經過「耐震能力評估」符合重建條件,即可申請重建計畫,送件後2個月內完成審查,經確認容積獎勵值後,即可據以申請建造執照。不過,危老重建必須取得100%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,必須耗費時間進行住戶溝通與意見整合,較適合中小型基地的改建,而且必須趕在明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計畫申請,才能獲得額外10%法定容積的「時程獎勵」。特別呼籲有重建需求的社區,務必把握時間儘速提出申請,以免坐失良機。

發布機關: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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